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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分类垃圾桶公开招标公告

 X[20180402]-0094-1号梅河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分类垃圾桶公开招标公告

我中心受梅河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该单位分类垃圾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生产厂家前来报名、领取标书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20180402]-0094-1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址:梅河口东大街678

联系方式:方先生 158445277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晓宇 0435-4219529

代理机构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X[20180402]-0094-1

3、采购内容:共一个标段,分类垃圾桶(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地点:梅河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6、最高投标限价:¥810,000.00元;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

 

二、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供应商。

首次备案请提前到梅河口市财政局采购办公室办理(601室):备案文件请到“梅河口市财政局官网”下载,在“政府采购”自行下载:吉林省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一般供应商资格认定申请书(提交2份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温馨提示:备案材料提交3个工作日后方可生效,请提前做好备案工作。)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验收合格后,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过后货物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款。由采购单位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全部货款。如履约期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无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问题,履约金(质保金)(中标金额的5%)将在合同期结束后退还,并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欢迎具有垃圾桶生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相关经验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生产安全许可证及开户许可证的全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和公章前来报名(没有原件视为无效资格不接受报名),资格预审通过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文件(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公司的资信证明文件(查询有效期内)(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文件(附租赁合同原件、售后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原件、门面照片及视频、联系方式及复印件加盖双方公章);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方》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531日至201861 0900 - 11301330 -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梅河口市市政府二楼258室)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8615日上午930

七、开标时间:2018615日上午930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

  址: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梅河口市市政府二楼256室)

联系人:田晓宇、杨丹

  话:0435-4219529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