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预计11月施行!不分类最高罚50万元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预计将于今年11月实施。根据《条例》,南京居民将采取“2+2”分类法;不分类将面临高额罚款。
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南京采取四分法,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与国家发布的最新垃圾分类标准一致。
南京的分类方法更简单,对居民采取“2+2”分类法,第一个“2”,是指居民平时产生最多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占据居民每天产生垃圾的80%,垃圾分类后,每天出门只需带这两类垃圾分类投放即可;第二个“2”指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产生量较少,不需要每天投放。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汤善鹏说,可回收物和有害废物,这两类可以先放在家里某个地方,等到量大的时候再拿下去分类投放,这个是要求收集运输企业定期收运。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中,对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且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将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单位或个人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还将被纳入失信平台并采取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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