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成立 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城市管理局、绿化市容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相关规定,决定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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