捋顺生活垃圾治理的逻辑
简单的事怎么就搞得这么复杂?生活垃圾治理有主、次逻辑之分。主逻辑是各地务必遵循的生活垃圾治理的总路线,是生活垃圾治理的核心要求;次逻辑是围绕主逻辑或其中某环节展开的分路线,次逻辑可以因地而异,但亦有规律可循。
1.生活垃圾治理的主逻辑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分类垃圾分类处理,提高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化处置水平。生活垃圾治理的主逻辑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规定,可概括为3句话:
(1)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六条);
(2)分类垃圾分类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十九条第四款);
(3)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十五条)。
据此规定,生活垃圾治理要施行源头分类,源头分类投放的垃圾要分类处理(包括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而分类处理要提高综合利用和无害化水平;简言之,生活垃圾治理要推行源头分类、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这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生活垃圾治理的主逻辑。
2.源头分类的次逻辑
个体服从集体选择,集体选择兼顾私利与公益。可参考《再谈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三道槛》等。
3.分类处理的次逻辑
先物质利用,再能量利用,无用垃圾填埋,注重效率与公平。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没有规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次逻辑。根据综合效益(资源保护效益、环境保护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次逻辑应是:先物质利用,后能量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垃圾才填埋处置。
这个分类处理次逻辑,像生活垃圾治理的主逻辑一样,属于放之四海而皆准,这不仅是提高综合效益的要求,也是生活垃圾治理主逻辑的要求。如果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主逻辑成立,就必须要先开展分类垃圾的物质利用,否则,就没有必要推行垃圾分类,不分类也可开展生活垃圾能量利用(如现行的混合垃圾焚烧发电);换言之,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就是为了强化物质利用。
4.综合利用的逻辑
综合利用包括物质利用和能量利用。哪些属于物质利用,当前最重要的就是加强包装垃圾物质利用,重复也好,再造也好,再生也好,实在不能物质利用的就焚烧发电、供热、制冷或电热冷联供,至于厨余垃圾,厌氧发酵制沼发电是能量利用,脱水干化焚烧更是焚烧。
优先重复、再造、再生利用,无用的能量利用,这就是综合利用的逻辑。
5.生活垃圾治理的逻辑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分类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垃圾的物质利用,提高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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